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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核算之平衡等式

taxcut 税捷
2024-08-26
前言
适合基金、持股平台、一般合伙企业财税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券律师、基金律师、税务律师、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阅读。
合伙企业核算之平衡等式

划分与分配是合伙企业所得税两个最为重要概念,两者既有明显区别,又存在内在平衡关系。影响合伙人计税的是划分份额,一般情况下,分配份额不会影响合伙人计税:这是两者主要区别。有专业人士甚至认为将分配款项处理成减资业务,就可以无视当年划分份额,从而不缴所得税,这是混淆两者区别的典型错误。

 

尽管税法没有明示两者之间存在平衡关系,但在核算实务中两者确实存在一定的平衡等式。基金税务核算之目标划分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这一平衡等式,通过分配结果倒推出划分份额,从而完成合伙企业经济项目在各个合伙人之间的划分。

 

知晓了左边,就可推出右边所在方位,知晓了什么是错误,就理解了什么是正确。划分与分配的学习与理解也存在同样的规律,知道了什么是划分,也就知道了什么分配,明白了什么是分配,也就明白了什么是划分。《划分》与《分配》已单独成文,本文是深入学习划分与分配这两个业务的进阶版,但所涉内容仍然是理解合伙企业所得税整个制度所必须的、最为基础的知识。


案例:

第一年年初,某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,普通合伙人出资0。合伙企业用出资购买了白地和黑地,成本均为1000。

合伙企业第一年出售白地,收到现金2500,第二年出售黑地,收到现金2000,全部按约定的分配瀑布于收现当年分配给有关合伙人。

关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,亦即划分,有限合伙协议约定:合伙企业利润80%划分给有限合伙人,20%划分给普通合伙人。

关于合伙企业分配,有限合伙协议采取分配瀑布方式,具体约定:

(1)项目回款首先返还给有限合伙人,直到有限合伙人收回资本。

(2)项目剩余回款80%分配给有限合伙人,20%分配给普通合伙人。

问题:(1)求解合伙人各年的划分份额和分配份额。(2)求解划分与分配之间的平衡等式

分析:

第一年

(1)合伙人出资后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:


资产

账面价值

白地

1000

黑地

1000

合计

2000

权益


普通合伙人

0

有限合伙人

2000

合计

2000


(2)合伙人资本账户情况变动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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